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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航头工业园区

区域:上海-南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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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财政奖励

针对落户于园区内的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具体比例如下:

税种

比例

增值税

7.8%

营业税

25.35%

企业所得税

7.8%

 

二、     科技创新基金奖励办法

额度:年度创新基金总额镇财政预算内安排1000万元

1、贷款贴息

对具有一定科技水平、基础规模和经济效益的企业,需要进行新项目研究、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扩大生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或者产业化,且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扶持,贴息制度以该项目贷款额年利息的20%~30%给予补贴,贴息总额以企业为单位,每年不超过50万元。

2、专项资助

(1)对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认定,既有科学技术专利证书且有一定的产业转化发展前景的自主科技创新产品(其中包括获得国家或省市级以上科学技术攻关项目、科技成果产业化转向等),按每个专利给予五万元的补贴。

(2)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分别奖励10万元;被评为上海著名商标、上海名牌产品的,分别奖励5万元。

(3)奖励发展低碳经济,对企业根据政府主导要求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给予10~30万元的奖励。

(4)对获得上级科技部门奖励的创新产品、技术改造项目按上级奖励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创新项目按上级奖励的1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部分未获得上级奖励的作适当扶持,奖励不超过15万元。

3、人才住房补贴

对企业内具有较高学历,从事科技创新产品、技术研发取得成果且具备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证书的人才,以住房补贴方式给予扶持,博士为3万元/年*人,硕士为2万元/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为1万元/年*人。对学历不高,但在科技方面具有一定专长,取得一定成果,且对企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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